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备注
传染病访视 含指导家庭预防和疾病治疗、康复 不含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》中包含的传染病病种服务内容 50
6.家庭病床
家庭病床建床费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,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,由患者或家属提出建床申请,经医疗机构评估,对符合建床条件的,按规定办理建床手续,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,由指定医护人员开展家庭病床服务。含建立病历和病人全面检查,制定治疗计划。 化验、检查 50 次 50 “次”指一次 建床周期,一 次建床周期结 束后确需继续 建床的,需重新评估、建档
家庭病床巡诊费 家庭医生应根据家庭病床管理要求,结合患者病情定期查房。定期查房时应作必要的体检和适宜的辅助检查,并做出诊断和处理,向患者和法定监护人交待注意事项,进行健康指导。社区护士根据医嘱规范执行相应治疗计划,指导家属进行相关生活护理和心理护理,如防褥疮、翻身和口腔护理等。 家庭医生、社区护士应及时记录病情,规范书写家庭病床病历等医疗文书,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。 化验、检查 40 对同一患者不得一日内同时收取家庭病床巡诊费和医生(护士)出诊费。
7.出诊费
出诊 包括电话呼叫出诊及上门约请出诊。出诊时应填写电话呼叫记录或约请出诊记录,出诊应规范书写出诊病历,记录病情、做出初步诊断、处理以及相关内容;同时严格遵循医疗安全规范,原则上出诊服务不开展静脉输液;确需在家中进行静脉输液或其他特殊治疗的患者,须告知患者(或法定监护人)有关医疗风险,与患者(或法定监护人)签订知情同意书后,方可进行相应治疗。静脉输液等治疗过程中应有医务人员全程观察,一旦发生输液反应或其他紧急情况,应立即停止输液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送医院救治。 化验、检查 副高及以上110;中级及以下70 1、按医护人员数计价 2、家庭病床建床期间,医护人员每周巡诊(出诊)原则上不超过3次。
9.疾病健康教育
健康咨询 指个体健康咨询。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,按年与医生签订健康咨询服务协议,医生根据个人健康需求,提供针对性的疾病、康复、保健、健康干预、健康教育等咨询服务,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指导。 不含营养、心理等专科门诊咨询费 50
(四)其他医疗服务项目
1.尸体料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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